依親移民
- 依親移民
申請資格:可依親擁有台灣身分的直系親屬。
移民權益:住滿一定時間可申請定居,取得台灣護照。
資格要求:
- 有直系血親在台灣地區有設籍者
- 有直系血親在台灣地區有設籍者(收養關係)
- 有配偶在台灣地區有設籍者
身份要求:
- 香港居民: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 澳門居民: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定居要求:
獲得居留證後,須滿足下列兩項的其中一項:
- 在臺連續居留滿一年(一年內得出境三十日,出境次數不予限制)或
- 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隨同移居台灣家庭成員: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為港澳永久居民)